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转运中心工程 分拣设备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2018.9.29
  • 发布单位:鄂州顺路物流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9月29日

         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以《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同意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的批复》(国函[2018]26号)获批,机场包含转运中心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招标人为鄂州顺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分拣设备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参与投标。


    1. 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以下简称“鄂州机场”)定址湖北省鄂州市燕矶镇和沙窝乡之间,距离武汉80公里,由湖北省、鄂州市和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丰”)联合打造以货运功能为主的国际航空货运物流枢纽。鄂州民用机场将建成以全货机运作为主的4E级机场,独立平行双跑道,1.5-2小时飞行能覆盖经济人口占全国90%的地区。
    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项目由机场工程(含空管工程)、转运中心工程、顺丰航空公司基地工程、供油工程等组成。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转运中心工程位于鄂州机场东西两条跑道之间,是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的核心组成部分,包括转运中心建筑工程和分拣设备工程。根据规划要求,转运中心工程由招标人自行建设与运营,本次针对转运中心分拣设备设计服务进行招标。
    转运中心本期工程设计目标年为2025年,占地面积约52.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2万平米,包括转运中心建筑面积约68万平方米,综合业务大楼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转运中心分拣设备高峰小时总处理能力高达29万件/小时(包括包裹、小件包、小件、NC件等),日处理货量约261万票,日处理货重约3446吨,年处理货量达7.88亿票,年吞吐量约165万吨,整个项目计划于2022年9月底正式投入运营。

    1.2 招标范围
         分拣设备设计服务须满足招标人全部功能要求,提供完整的、全面的设计服务。设计工作范围可能会随着项目需求变化而发生改变,投标人应予以配合。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概念设计:包括提供概念布局图、方案设计说明书等;
    2) 初步方案设计:包括提供设备总体布局、工艺流程、流量、设备选型、控制系统、投资预算及仿真系统验证等;
    3) 详细方案设计:包括提供初步方案所有子项的深化设计、土建及公用工程接口设计、拟定合理的施工计划等。
    设计服务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子系统:
    1) 物料分拣设备(MHS):包括提供包裹分拣机、小件分拣机及重货处理设备、配套的托盘周转设备等设计服务;
    2) 航空箱分拣设备(CHS):包括提供航空箱分拣系统等设计服务;
    3) 国际综合货站:包括提供国际普货货站、国际快件中心等设计服务;
    4) 配套辅助系统:包括提供输送系统、条码扫描系统、VCS及条码打印系统、DWS系统、滚球平台、钢结构平台、维修平台、护栏及防撞设施等设计服务。
    设计指标应具备一定的冗余,以应对业务总体指标发生较大变化或各业务比例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设计方案还应兼容条码和RFID的识别和读取。本项目分拣设备设计须遵循现行国家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招标人的技术性规范要求。


    2. 招标工作计划
    1) 招标公告发布:2018年9月29日
    2) 投标申请人报名:2018年9月29日至2018年10月12日 12:00时
    3) 资格预审文件发放: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12日16:00时
    4) 资格预审申请资料提交: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15日20:00时
    5) 资格预审: 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17日


    3.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需满足以下要求:
    a) 联合体的组成单位不得超过3家,并且MHS设计的投标人须作为联合体主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联合体需在投标阶段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b) 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联合体主体和联合体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不含港澳台)合法企业、事业单位;
    b) 投标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该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运作;
    c) 如计划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招标人可接受仅作为联合体主体的MHS设计商进行投标申请。
    3)投标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a) 2015年至今,负责MHS设计的投标人具有邮政、快递、电商、机场行业分拣系统的规划设计、系统集成、系统设备供应等实施项目案例;
    b) 负责MHS设计的投标人至少有1个已投入运营的自动化分拣系统项目案例为主导设计方(其负责概念设计、或初步设计、或详细设计、或施工图深化设计),且此项目案例的设计分拣量不低于36000件/小时;
    c) 负责MHS设计的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核心设计人员(至少2名)须具有行业类似大型项目案例设计能力(其负责概念设计、或初步设计、或详细设计、或施工图深化设计),且所主导负责案例的设计分拣量不低于36000件/小时。


    4. 投标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预审通过者可获得投标资格。
    1) 符合要求且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请在2018年10月12日12:00前报名,请将加盖公章的投标报名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营业执照一套资料提交至指定联系人:
    a) 投标报名函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公司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其它资料需加盖公章;
    b) 请先将以上所要求资料盖章后,原件扫描成PDF版,以邮件形式提交(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2日12:00时),并将盖章版原件寄送本公告指定地点及联系人(送达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5日20:00时)。
    2) 招标人将在收到有效报名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最迟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16:00时)通过指定邮箱(huangliping1@sf-express.com)向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文件资料。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顺丰速运官网”(网址http://www.sf-express.com/cn/sc/)、“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鄂州顺路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利平
    邮寄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软件产业基地4栋B座9楼901
    联系电话 0755-36396629
    电子邮箱 huangliping1@sf-express.com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