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业务临时增收高峰资源调节费的提示
2020.3.23
  • 尊敬的客户,您好!

      因近期部分国际航班取消,国际航线资源紧张导致及成本上涨,顺丰速运国际临时收取高峰资源调节费。此期间,中国组织、企业及个人从中国发往海外医疗防疫物资的需求,国际标快和国际标快+产品所有流向5公斤以下的中国出口件,暂不收取本次高峰资源调节费。

      具体增收高峰资源调节费如下:

    一、中国出口至海外国家临时增收高峰资源调节费的生效日及产品:

    l  生效日:2020年3月23日06:00起至2020年4月5日23:00(北京时间)

    l  生效产品:

    国际特惠(EE)全重量段

    国际标快(SE)和国际标快+(SE+)大于等于5公斤以上

    (即国际标快、国际标快+5公斤以下免收高峰资源调节费)

    l  产品流向:中国内地及中国香港出口至海外所有流向

    l  客户类型:月结及现金结算客户,含寄付、到付、转第三方付

    l  高峰资源调节费:

    中国内地出口:6.5RMB/KG,即每公斤6.5元人民币

    中国香港出口:7HKD/KG,即每公斤7元港币

    (到付:按照官网当月汇率转换为当地币种结算)

    二、马来西亚至中国临时增收高峰资源调节费的生效日及产品:

    l  生效日:2020年3月23日06:00起至2020年4月5日23:00(吉隆坡时间)

    l  生效产品:

    国际快递(国际标快、国际特惠、国际标快+)全重量段,马来西亚全境出口至中国内地及港澳台地区

    l  客户类型:月结及现金结算客户,含寄付、到付、转第三方付。

    l  高峰资源调节费:

    马来西亚至中国内地增收高峰资源调节费为1MYR/KG,即公斤增收1元马币;马来西亚至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增收附加费1.7MYR/KG,即每公斤增收1.7元马币;马来西亚至中国台湾增收高峰资源调节费2.4MYR/KG,即每公斤增收2.4元马币。

    (到付:按照官网当月汇率转换为当地币种结算)

     

    如您想详细了解,请直接咨询顺丰销售或者拨打客服热线,感谢您对顺丰一直以来的支持与信任!

     

                                                  顺丰速运国际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