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转寄退回
  • 服务介绍

    维持原运单号不变的情况下,按照客户要求将快件转寄到新的目的地,或退回客户指定退回地址的增值服务。

  • 服务特性

    服务受理方便:客户可以自助发起,也可以通过客服渠道发起服务需求;

    响应快效率高:无需通过客服工单处理,发起后通过系统指令化执行;

    一个运单号贯穿始终:便于处理快件异常、财务对账方便清晰。

  • 服务范围

    中国内地内互寄。

  • 收费标准

    1. 同城原单转寄或退回
    同城同行政区:10KG内2元/票,超过10KG加收1元/KG
    同城非同行政区:10KG内10元/票,超过10KG加收1元/KG;如签订了原单退回服务协议,按原单运费收取
    注:同行政区域指的是中国内地城市下属的同一个行政区域,如深圳市南山区转寄或退回到南山区,则属于同城同区域转寄退回

    2. 非同城原单转寄或退回
    按原目的地至新目的地计算运费收取;如与顺丰签订了原单退回服务协议,按原单运费收取

  • 使用须知

    收寄标准与快件正常收寄标准一致;涉及特殊报备发运航空的快件操作,以当地分拨区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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