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规则

1KG=2.2046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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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地国家

索引 商品编码 中文品名 预估总税金(USD) 清关单证资料

始发地国家

索引 商品编码 中文品名 预估总税金(USD) 清关单证资料

备注:

如查询不到税金信息,此货物类型可能被定义为禁止收寄或限制收寄类物品,请到界面:查询收寄标准.

•   税金计算根据FOB离岸价而非CIF到岸价格.

•   以上的预估税金仅供参考,具体以目的地海关所征税额为准.

•   目前提供查找中国大陆港澳台及海外国家(新加坡、马来西亚、日本、韩国、美国、澳大利亚、越南、蒙古、泰国、柬埔寨、印度尼西亚、印度和俄罗斯)的规则, 将逐步补充海外国家的税率和税金信息.

•   俄罗斯的税金计算规则与此不同,具体需要付税的规则如下:

(1)商业物品(收方为法人)单日FOB价值≥200欧元(约219美元)。

(2)个人物品单月FOB价值≥1000欧元(约1102美元)或30KG以上,应该缴纳关税,统一税率为海关价值的30%,但不低于4欧元/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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